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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復之家、老人機構、護理機構等立案2026-06-1412 分鐘閱讀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(康復之家)設置標準與立案前建築條件檢討

康復之家(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)的立案條件不只是空間坪數,還涉及負責人資格、人員配置、床位面積標準、總樓地板面積、衛浴數量、消防安全、無障礙設施與使用執照用途等多重法規。本文整理設置標準與承租前建築條件檢討重點,協助評估場地是否適合設置康復之家。

任柏澄 建築師

任柏澄建築師事務所 發布於 2026-06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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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規觀念說明,不構成具體案件之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仍需依個案條件、建物狀況與主管機關要求進行判斷。如有具體案件需求,建議直接聯絡事務所進行諮詢。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(康復之家)是依精神衛生法設立的住宿型照護空間,提供精神疾病病人社區復健與日常生活訓練。

很多人以為「找到一棟夠大的房子」就可以開始立案,但實際上,康復之家的設置標準涉及負責人資格、人員配置、床位面積、總樓地板面積、衛浴數量、消防安全、無障礙設施、使用執照用途與室內裝修審查。

承租前如果沒有先做建築條件檢討,很容易遇到以下問題:

  1. 簽約後才發現使用執照用途不符,需要變更使用執照。
  2. 場地面積看似足夠,但扣除走道、浴廁、機電後不符合每床面積標準。
  3. 消防設備與避難逃生條件無法補正,導致無法通過消防審查。
  4. 室內裝修已施工,才發現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。

所以,康復之家立案真正的第一步,不是找設計師畫圖,而是先確認場地的建築條件是否可行。

正在評估康復之家或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場地?

可先提供地址、樓層、權狀面積、使用執照與現況平面圖,確認案件類型、資料完整度及是否屬於本所服務承接範圍;完整法規查核、圖說審閱與正式可行性評估,將依委託範圍另行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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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什麼是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(康復之家)?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,俗稱「康復之家」,是依精神衛生法設立,提供精神疾病病人住宿式社區復健服務的機構。

服務內容包含日常生活訓練、社交技巧訓練、職業復健、休閒活動與社區適應等。

康復之家屬於住宿型照護空間,具有夜間住宿性質,因此在建築條件、消防安全、避難逃生方面的要求,比一般辦公室或商業空間嚴格。

二、負責人資格要求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的負責人,應為具有精神科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。依規定,負責人應為下列之一:

  1. 醫師。
  2. 護理師或護士。
  3. 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。
  4. 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。
  5. 社會工作師。

且應具有精神科相關工作經驗。這是立案的基本門檻,場地條件再好,如果負責人資格不符,也無法進入後續程序。

三、人員配置標準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的人員配置,應依收治人數配置足夠的專業人員與工作人員。

常見配置要求包括:

  1. 應有護理人員。
  2. 應有社會工作人員或心理師。
  3. 應有職能治療相關人員。
  4. 夜間應有管理人員值班。

人員配置不只影響立案審查,也會影響空間規劃。例如需要設置辦公室、值班室、會談室、紀錄存放空間等,這些都會占用樓地板面積。

四、收治人數上限

依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,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收治人數以 40 人為限。

這代表即使場地面積很大,也不能無限制增加床位。床位數應依場地條件、人員配置與主管機關規定綜合判斷。

五、臥室與床位標準

臥室是康復之家最核心的空間,設置標準如下:

項目設置標準
每床最小面積不含浴廁,至少 5 平方公尺
每間臥室床數最多 6 床
隱私要求必要時應保障服務對象個人隱私

建築師實務提醒:不能只看房間放不放得下床,要扣除浴廁、柱位、門窗、櫃體、走道與實際動線後檢討。權狀面積與實際可用面積差距往往很大。

六、精神復健服務設施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除了臥室外,還需要配置以下設施:

  1. 每床應有櫥櫃或床頭櫃。
  2. 應有書桌椅。
  3. 應有日常活動空間。
  4. 應有烹飪設備(電冰箱、廚具、餐具等)。
  5. 應有電話設備。
  6. 應有健身設備(跑步機、腳踏車、運動墊等)。
  7. 應有康樂設備(音響、電視、棋類、書刊等)。
  8. 應有精神復健紀錄放置設施,並應有專人管理。

這些設施都需要空間,在規劃床位數時,必須同時考慮活動空間、復健空間與公共設施的面積需求。

七、總樓地板面積:每床至少 10 平方公尺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總樓地板面積每床至少應有 10 平方公尺。

總樓地板面積不含員工宿舍、車庫、屋突、陽台及庇護性工場面積。

預計床數最低總樓地板面積
10 床至少 100 平方公尺
20 床至少 200 平方公尺
30 床至少 300 平方公尺
40 床至少 400 平方公尺

建築師實務提醒:這只是最低門檻。實務上還要扣除走道、浴廁、機電、梯廳、柱位、消防設備與必要活動空間,因此權狀面積剛好達標不代表一定可以申請。

八、衛浴、採光、空調與無障礙設施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的衛浴與環境設施,應符合以下要求:

  1. 應符合建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。
  2. 應有可資自然採光之窗戶,且數量足夠。
  3. 應有空調設備。
  4. 每六人至少應有一套衛浴設備,未滿六人以六人計。
  5. 多人共同使用之衛浴設備,應有隔門或門簾。
  6. 應設置便於身心障礙者行動及使用之設備、設施。

建築師實務提醒:有些住宅格局看似適合,但衛浴數不足、管道間位置不佳、無障礙廁所無法改善,後續改造成本會很高。承租前應先確認衛浴管線位置與數量是否可行。

九、消防與安全設施

消防與安全設施是康復之家立案審查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:

  1. 消防設施應符合建築法、消防法及相關法規。
  2. 安全設施應符合建築法及相關法規。
  3. 樓梯、走道及浴廁地板應有防滑措施。

重要提醒:住宿型機構具有夜間住宿性質,消防與避難逃生是最重要的審查重點。承租前應先檢查樓梯寬度、走道寬度、避難方向、防火區劃、消防設備、緊急照明、出口標示、室內裝修材料及是否有違建。

十、其他環境與管理要求

  1. 應維持機構內外環境整潔。
  2. 住宿區房舍應能提供服務對象家庭化生活需求,且室內通風、光線充足。
  3. 用水供應充足,飲用水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。
  4. 應有照明設備。
  5. 應有蚊、蠅、鼠害防治之適當措施。
  6. 應有簡易急救箱(含體溫計、消毒用品、包紮用品、OK 繃、優碘、血壓計等,並注意有效期限)。
  7. 應於明顯處張貼服務對象申訴管道及須知。

十一、承租前應先檢查的 8 個重點

如果你正在尋找康復之家場地,承租前建議先確認以下 8 個重點:

  1. 土地使用分區是否允許設立。
  2. 使用執照原用途是否相符。
  3. 是否需要變更使用執照。
  4. 樓層與總樓地板面積是否可行。
  5. 每床 5 平方公尺是否符合。
  6. 總樓地板面積每床 10 平方公尺是否符合。
  7. 衛浴數量與無障礙設施是否可改善。
  8. 消防、避難逃生與室內裝修審查是否可補正。

以上任何一項不符合,都可能導致後續立案卡關。建議在簽約前先由建築師協助檢討。

十二、常見錯誤

以下是康復之家立案前常見的判斷錯誤:

  1. 以為坪數夠就一定可以設床。
  2. 忽略每床 5 平方公尺的淨面積要求。
  3. 忽略每床總樓地板面積 10 平方公尺的要求。
  4. 每間臥室超過 6 床。
  5. 衛浴數不足(每 6 人至少 1 套)。
  6. 原使用執照用途不符,未先辦理變更。
  7. 沒有先檢討土地使用分區。
  8. 消防設備與逃生動線無法補正。
  9. 室內裝修已施工才發現需要申請。
  10. 無障礙設施改善空間不足。
  11. 低估夜間人員管理需求。

十三、結論

康復之家立案不能只看房間數,也不能只看總坪數。

真正要先檢討的是:負責人資格、人員配置、床數、臥室面積、總樓地板面積、衛浴數量、活動與復健空間、消防安全、無障礙設施、使用執照、用途變更與室內裝修審查。

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是高度受管制的住宿型照護空間,承租前先做法規與建築條件評估,才是最省錢、最快速、最安全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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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先提供地址、樓層、權狀面積、使用執照與現況平面圖,確認案件類型、資料完整度及是否屬於本所服務承接範圍。後續如需場地評估、變更使用、室內裝修審查或立案前建築條件檢討,將另行確認委託範圍與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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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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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裝修審查不能只用坪數判斷,也不能只看是否有施工。實務上還需要確認建物用途、樓層、裝修內容、防火材料、消防設備、是否涉及分間牆、天花板、防火門、管線與既有違規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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